全额兑换:(1)票面残损不超过1/5,其全部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残损不超过1/5,其全部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半额兑换:票面残损1/5以上至1/2,其全部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按原面额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不予兑换:(1)票面残缺1/2以上者;(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只有符合残缺钞兑换标准的,才能兑换,否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权不给予兑换。不予兑换的残损人民币,由人民银行打洞作废,不得流通使用。因此,市民要掌握残钞兑换标准,及时到银行兑换,避免误会,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