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独子去世,游戏账号颇具价值
母亲想继承87个游戏账号贴补家用,法院判了
网络游戏账号、虚拟装备、游戏币等虚拟财产,用户去世后亲属能否继承?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网络游戏账号继承纠纷案。一名失去独子的母亲,为了补贴生活,起诉要求继承儿子生前注册的87个游戏账号。法院审理后最终判令游戏公司配合办理实名认证信息变更。
生前攒了87个游戏账号
陈某的儿子古某从20岁出头便痴迷网络游戏,没有正式工作,常年在家打游戏,十几年下来,陆续在一家游戏公司注册了87个实名认证账号,并通过各种方式提升账号等级、获取游戏中的收益,把每个账号都养得颇有“身价”。
2025年5月,36岁的古某因重大疾病不幸离世。古某的父亲早已去世,家中只剩陈某一人,靠着微薄的收入艰难度日。
料理完儿子的后事,陈某偶然听人说,游戏账号也能变现。她想起儿子生前那些投入了大量时间和金钱的游戏账号,便找到游戏公司,希望能把儿子的账号变更到自己名下,用来换些钱补贴生活。但游戏公司出于种种考虑,没有直接答应陈某的要求。
游戏账号是否属于“可继承财产”
无奈之下,陈某将游戏公司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陈某的诉讼请求很明确:判令游戏公司配合她继承儿子名下的87个游戏账号,将实名认证信息变更为自己。游戏公司则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用户协议,游戏账号及账号内虚拟物品的所有权归游戏公司,用户仅享有有限使用权。此外,账号具有人身属性,不应纳入可继承遗产的范围。
诉讼中,古某与前妻所生的女儿施某,经其法定代理人出具书面声明,确认自愿放弃对案涉游戏账号的继承。
判决:
游戏账号的使用权可继承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游戏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根据用户协议,用户对游戏账号及其项下虚拟物品、衍生数据享有使用权,该使用权可由继承人继承,游戏公司负有协助变更实名认证信息等义务。具体理由如下:
其一,网络游戏账号、角色数据、虚拟道具、装备、游戏币等均依托网络数据形态存在,具备相应财产价值,依法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范畴。其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三,本案除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外,原告陈某系古某案涉游戏账号使用权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依法有权主张继承案涉87个游戏账号的使用权。
最终,法院确认被继承人古某名下87个游戏账号的使用权由原告陈某继承享有,判令游戏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协助陈某办理实名认证信息变更。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