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致骑手摔伤
赔偿骑手
14万余元
近日,在常德,老人急于接孙子,随意横穿马路,还在车流间隙突然加速通过。外卖骑手因看手机分心,双方发生碰撞,骑手倒地摔伤致十级伤残。
经交警部门认定,老李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且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负事故主要责任;小黄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分心看手机,对路面情况观察不足,负事故次要责任。后经司法鉴定,小黄构成十级伤残,产生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损失。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小黄将老李诉至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是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老李未走人行横道、突然加速横穿马路,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小黄驾车时分心观察不周,存在次要过错。法院核定小黄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判决老李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14万余元;小黄自行承担30%的责任。
据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