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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分居两年
起诉老伴
索要12万元

  老张与徐阿姨是一对夫妻,两人于上世纪70年代相识,1980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女,携手走过了四十余年。

  2023年10月,两人分居。近日,老张称,自己身患重病、独居无人照料,徐阿姨在其病重时离家出走,两年多未尽夫妻扶养义务,于是到法院起诉,要求徐阿姨按每月4800元标准,支付25.5个月扶养费共计12万余元。

  面对起诉,徐阿姨十分委屈。她表示离家实属无奈,自己长期遭受老张的暴力和精神虐待,无奈之下才选择分居。而且她本身也患有多种疾病,每月退休金只有4100多元,经济条件远不如老张,根本无力支付这笔费用。

  法院审理查明,老张每月退休金六千余元,徐阿姨每月退休金四千余元,老张收入明显高于徐阿姨。老张的退休金已远超上海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足以维持其日常基本生活,不属于生活困难。

  法院表示,认定扶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生活成本、被扶养人的实际生活需求、扶养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徐阿姨的退休金比老张低,自身身体不佳,不具备向老张支付扶养费的经济能力。

  最终,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老张全部诉讼请求。 据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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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老伴
索要12万元
2026-03-24 浙江老年报2026-03-2400007 2 2026年03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