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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6版:新闻

省消保委开展专项短视频带货体验调查显示——

八成美白祛斑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本报记者 张文利

  通讯员 郑静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此前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超七成老年消费者曾在短视频平台因“可治疗疾病”宣传下单。为此,近日,该委在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等平台,针对老年消费群体开展了专项短视频带货体验调查,共体验300个涉及食品、美妆、日用品等类别的短视频,并对其中15批次美白祛斑产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发现,12批次样品未检出其标签或包装标示的相关美白功效成分,占比80%。

  揭露短视频带货三大“坑”

  体验发现,短视频带货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等问题较突出。

  食品违规宣传保健或治疗功能。部分普通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通过短视频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或疾病治疗功能。例如,在某平台“天琳琳富贵”销售的“桑叶双瓜茶”,产品类型为“代用茶”,短视频宣传称“中老年人辅助降三高”“血糖血脂血压高,试试这杯天然养生茶”。

  化妆品功效宣称与实际不符。部分化妆品通过短视频夸大或虚假宣传美白祛斑、抗皱等功效。例如,在某平台“余仁生葵花护肤专卖店”销售的一款美白祛斑霜,宣传具有抗皱淡纹功效。然而实际收到的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产品功效为“淡化色斑,晶透亮白,焕亮肌肤;减少色素沉着,淡化暗沉,提亮肤色”,并未涉及抗皱相关内容。

  销售商品“货不对板”。部分收到商品的品牌、名称、外包装、成分、备案编号、执行标准等与产品宣传页面不一致。例如,在某平台“东方真选好物推荐”销售的江南草本官方正品斑痣灵美容金水,实际收到商品的品牌、名称、外包装等均与页面宣传不一致,客服称“是新包装,产品一样、功效一样”。

  消费维权牢记这三步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2月2日,省消保委约请相关平台到会并通报有关情况,各平台均回复已及时下架或处理问题商品。

  面对带货视频,省消保委提醒注意“事前辨别、事中取证、事后维权”三个环节:

  购物前请注意预防与辨别。选择正规渠道,理性判断宣传,在购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前,可查询相关产品的注册/备案信息。

  购物时请留存关键证据。使用录屏功能保存包含质量承诺、售后保证等关键内容的视频片段;完整保留与客服的聊天记录,重要电话沟通可录音;贵重易碎商品收货时,尽量当场查验并录像。

  发现问题后请依法维权。可先联系商家,协商不成时,立即申请平台客服介入调解,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等渠道投诉,或者向经营者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浙江老年报 新闻 a0006 八成美白祛斑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2026-02-10 浙江老年报2026-02-1000008 2 2026年02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