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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先于母亲去世

  遗嘱中房产如何分割

  读者咨询:我父亲在我们三兄弟很小的时候去世了,母亲抚养我们长大。母亲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在2010年过户给大哥,另一套母亲在2016年时立了遗嘱,由我和二哥共同继承,份额均等。二哥在2018年离婚后未再婚,后在2020年因病去世,有一个儿子。我母亲今年3月去世。现在我们想继承她留下的房子。大哥认为,我二哥在母亲去世前死了,遗嘱给二哥的那一部分就失效了,他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但我二哥的儿子说,虽然他父亲去世了,但是他可以继承那一半房屋。我认为,母亲指定了我和我二哥为继承人,二哥在母亲去世前病故,那这套房子应属于我一个人继承。我们想咨询,给我和二哥的这套房屋究竟应该如何继承?

  徐律师解答:你们的母亲生前立有遗嘱,指定一套房子由你和二哥各半继承。她去世后遗嘱生效,此时,你二哥已先于她去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母亲遗嘱中指定给你的1/2份额依然有效,给你二哥的1/2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1/2份额应由你母亲的法定继承人你大哥、你二哥的儿子以及你三人共同继承(各1/6份额)。最终应该是大哥继承房屋的1/6份额,二哥的儿子继承1/6份额,你继承2/3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你二哥儿子说的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形,不适用遗嘱继承,即他不能直接代位继承你母亲遗嘱指定给你二哥房屋的1/2份额,而该部分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时,他可以代位继承房屋1/6份额。

  订立遗嘱可以达到按照自已意愿处理身故后财产的目的,但如发生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建议立遗嘱人及时变更遗嘱内容,避免产生纠纷。

  本栏目法律顾问:北京安理(杭州)律师事务所 徐霄燕律师团队。咨询电话:0571-8810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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