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资金支持 明确补助对象
瓯海为老人“幸福餐桌”建章立制
本报讯(记者 陶悦清 通讯员 黄倩菲)中午11时,助餐流动车驶入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桐岭村,95岁叶奶奶打开家门,从助餐员手中接过热饭菜,连声道谢。
潘桥街道山多路远,老年人数量大、分布点散,一直是助餐难题。2019年3月,潘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推出“中央厨房流动餐车”,每日驶经16个村,为98位老人送餐,三年多来累计服务21万人次。
未来,这条暖心的助餐之路将走得更加平稳。近日,瓯海区出台《瓯海区老年食堂(邻里食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围绕老年食堂建设、运营、配送餐补助和老年人就餐,提出一揽子补助举措,明确加大资金支持,促进老年食堂(邻里食堂)可持续运营。
根据实施方案,老年食堂(邻里食堂)建设由属地镇街牵头,按照“分步建设、梯次推进、全面覆盖”建设路径,综合考虑地区老年人口规模及分布,力争助餐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方案还提出,对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日均用餐次数达到10人次、20人次、30人次、40人次、50人次的老年食堂(邻里食堂)每年每家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6万元运营补助。
哪些老人可以享受这份“舌尖上”的优惠呢?方案划分三类就餐补助对象:瓯海区60周岁以上低保、低边、散居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三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9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泽雅镇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每餐给予补助5元。常住该区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餐给予补助3元。常住该区70-79周岁的老年人,每餐给予补助2元。此外,如需送餐入户服务的85周岁以上老人和重度残疾人,经村(社区)核实后可享受免费送餐入户服务。
瓯海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现有老年食堂(邻里食堂)36家,就餐人数1300余人,至今年底还将建成30家,保障更多老年人用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