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放宽三类落户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部署全省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为顺应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期盼,此次浙江放开放宽了三类落户。全面放宽居住落户条件限制,取消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其他地区缩短居住年限;由县级及以上职能部门确定符合本地需要的人才范围,为人才落户地址提供更多的选择;放宽投靠落户条件,扩大亲属投靠对象范围。如投靠除杭州市外其他城镇地区的子女不再对父母年龄作限制,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父母,市内迁移可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等。
《通知》要求,探索居住证互认、转换办理集成应用,居住证持有人在省内流动,享受公共服务以及转移接续更加便利;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可以凭居住证申报落户,材料更精简、程序更便捷;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长三角城市群内缴纳的社保,在浙江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落户时可以合并计算;鼓励各地在长三角城市群内开展居住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据《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