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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有“法”

  本报记者 孙磊

  7月7日,在中国近现代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今年是卢沟桥事变86周年,全国各地迎来一股爱国主义教育热潮。就在不久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审议。自6月28日起至7月27日,该法律草案在线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声音认为,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手段保证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能为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国家血脉和民族灵魂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对于推动爱国成为人们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引发诸多思考。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当下恰逢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应该如何爱国?这一法律出台后,将对中国人的生活、教育产生哪些根本性影响?精神文明建设要“从娃娃抓起”,今天的年轻人究竟需要怎样的爱国主义教育?这一教育又应如何与时俱进?本期周刊,我们开展深入探讨。

  详见【浙里养周刊】第2-8版


浙江老年报 头版 a0001 爱国有“法” 2023-07-07 浙江老年报2023-07-0700014;浙江老年报2023-07-0700015 2 2023年07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