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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咨询:我和我前夫10年前离婚,当时签了离婚协议,对我们已知的共同财产分割做出约定。但前两天我发现,前夫在离婚前几个月购买了巨额理财产品,但这笔财产未在离婚协议中提到。我想问,这笔钱我是不是可以分到一部分?现在向法院起诉还有用吗?
徐律师解答:这笔钱你能不能分,要看你前夫购买理财产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因为理财产品是在婚内购买,法律首先推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夫如否认系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由他来举证证明。如果他不能证明,那么该理财产品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且因为他在离婚时隐瞒了该部分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请求法院对这部分财产你多分,他少分。你提出的“现在再向法院起诉还有用吗”这个问题,涉及的是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问题。《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如你确实是前两天才发现前夫在离婚前购买巨额理财产品的事实,那么还没有过诉讼时效,可以向法院起诉。
读者咨询:我和老公9年前结婚,但因为工作原因一直分居。几个月前,我发现他从4年前就开始和一个女人同居,经常向她送礼转账,甚至帮她出钱装修房子。这些钱我能要回来吗?
徐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则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共有权,应认定为赠与无效。同时,有配偶者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违反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也违背我国的公序良俗。你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相应财产。
本栏目法律顾问:北京安理(杭州)律师事务所 徐霄燕律师团队。咨询电话:0571-8810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