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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9版:说法

无子女无遗嘱
老人名下房产该归谁

  家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的苏婆婆于2020年去世,留下一套房屋。由于她在生前没有养育或收养子女,她的祖父母、父母、哥哥姐姐、丈夫及丈夫的父母均已去世,且其档案中无外祖父母的记载,即苏婆婆并没有法定继承人。同时,苏婆婆在生前未立遗嘱,依照法律规定,该遗产或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多年以来,苏婆婆的生活起居由侄女梁女士及其丈夫照顾,梁女士有时还会住在苏婆婆家陪伴老人。梁女士夫妇经常接送苏婆婆去医院看病,苏婆婆住院时,二人轮流陪护,并以家属名义签署各种医疗资料、医疗文件。

  苏婆婆去世后,梁女士夫妇为其送终、办理丧事。而且,他们还表示,在2020年6月下旬,苏婆婆曾带领梁女士办理房屋的遗赠手续,但因材料不齐,当时没有办成。

  因此,苏婆婆的侄女梁女士及其丈夫向法院申请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并希望此无主财产可以归梁女士夫妇二人共同所有。

  本案中,苏婆婆去世后遗有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房屋一套,未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亦无法定继承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法院依法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期满,无人认领上述财产,应认定为无主财产。然而,申请人梁女士夫妇对苏婆婆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故申请人申请要求涉案房屋归其所有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经审理,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苏婆婆遗留的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房屋一套为无主财产,归申请人梁女士夫妇共同所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法院经办法官指出,人民法院受理认定财产无主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据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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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名下房产该归谁
2022-12-06 浙江老年报2022-12-0600007 2 2022年12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