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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6版:说法

八旬老人将儿媳告上法庭

一份遗嘱一份结婚证成为关键证据

  “要争拿出东西来(再争),不然凭什么把房子给你,我现在告诉你 (我们)有结婚证,遗嘱也是我家老头左洪得写的。”面对婆婆起诉,涂桂红坚持自己对丈夫遗产的全部拥有权。近日,这起看似说不清道不明的案件终于由法院给了定论。

婆婆将儿媳告上法庭

  江苏淮安,83岁的葛秀梅育有四儿一女,二儿子叫左洪得,四儿子叫左洪兵。

  2006年,左洪得结束在南京闯荡的日子,回到老家。2007年,46岁的他经人介绍,认识涂桂红,之后带着两三千元到涂桂红家当了上门女婿。但当时,两人并未领取结婚证,左洪得只是与涂桂红及其儿子、儿媳、孙子生活在一起。

  2017年10月,左洪得因胰腺癌离世。之后,左洪得的母亲突然将儿媳涂桂红告上法庭。

  原来,左洪得去世后留下一套拆迁安置房,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城郊,面积107平方米,市值约50万元。正是这套房,引发婆媳之争。

  1990年,左洪得家中老房子倒塌,于是,兄弟4人出钱,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建了两层小楼。兄弟4人平均摊,每人有45平方米。

  2011年,左洪得继子管红力听说老宅要拆迁,便在老宅旁搭建一个100多平方米的自建房。当然,这房子属于违建。

  2015年老宅拆迁,街道办事处与左洪得签订《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对左洪得的45平方米住宅以及违建的装饰装修等进行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2.7万元房屋补偿款,5.6万元房屋附属物装饰装潢补偿款,以及103.97平方米安置房购房指标。买房时,还需要再交钱。

  除左洪得外,兄弟几人也都拿到拆迁补偿。但他们的母亲葛秀梅之前就把老宅分成4份,给了4个儿子,因此拆迁时葛秀梅名下无房,未能拿到拆迁补偿,她的生活起居都靠民政部门补助。

  2020年可以选安置房时,管红力选了一套107平方米安置房,比协议上约定安置房面积多出来的部分,管红力用拆迁补偿款和自己额外的7000元购买。此外,管红力还花6500元买了一个车库。

  装修后,涂桂红一家人便住进安置房。这引起左家人不满,左洪兵认为,涂桂红一家侵占母亲的权益,他支持母亲打官司。

  据左洪兵描述,二哥左洪得住院时,他曾去医院探望。当时左洪得承诺将房子给他,但他现在没有证据。

  左洪得继子管红力却说,左洪兵让左洪得把房子留给他,这个要求被拒绝了,并且左洪得去世后的葬礼开销都是管红力负责,左洪得出殡时,左洪兵都没来。此外,管红力还认为,并非是葛秀梅要告涂桂红,而是左家人想以葛秀梅的名义来争房。

  双方争执不下,2021年8月,葛秀梅一纸诉状将涂桂红告上法庭。她的诉讼请求为:第一,判令原告继承左洪得拆迁安置房的三分之二份额和房屋所属车库;第二,左洪得这些年的土地补贴款为37000元,原告请求继承三分之二份额。

  两份关键证据

  葛秀梅认为左洪得并未与涂桂红领取结婚证,算不上夫妻,自己作为母亲有权利继承儿子遗产。

  对此,涂桂红拿出结婚证作为证明。但因为两人结婚登记后一个多月,左洪得就因病离世,因此左家人对两人的领证行为提出质疑。

  管红力给出的理由是,左洪得多次拒绝左洪兵想要房子的要求后,为了妥善处理自己身后事,左洪得这才和涂桂红结婚,并立下一份遗嘱。

  为查明事实,法官调取他们的结婚登记材料,发现材料备注一栏写着“因男女双方均不会写字,由李慧文代写”,而李慧文正是涂桂红儿媳。

  如果左洪得不会写字,那么自书遗嘱真实性就有待验证。法院将遗嘱提交给笔迹鉴定机构,但由于检验比对条件不足,机构无法鉴定遗嘱真实性。

  涂桂红表示,立遗嘱当天,有亲友可以证明。证人表示,遗嘱是左洪得所写,说要把房子给涂桂红,但证人不识字,不知道遗嘱上写了什么。

  由于涂桂红没有提交其他更有力证据,法院最后按照法定继承对左洪得财产进行处理。

  据此,对于涉案房屋,原告葛秀梅应分到30.6%的份额,被告涂桂红应分到69.4%的份额。此外,法院判决,涂桂红要支付给葛秀梅13500元土地补贴款。

  一审判决后,被告涂桂红提起上诉。2022年6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据CCTV今日说法


浙江老年报 说法 a0006 八旬老人将儿媳告上法庭 2022-10-11 浙江老年报2022-10-1100009;浙江老年报2022-10-1100010;浙江老年报2022-10-1100007 2 2022年10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