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老龄事业“浙江样板”
浙江康养研究院首席专家如是说
本报记者 汪成明/文 陶悦清/视频
今年的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了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奋斗目标。去年底,国家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观”是这份文件的亮点。
浙江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之一,如何实现浙江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两个先行”的标志性成果。通过解码“浙江现象”,为中国老龄化总结“浙江经验”,创新“浙江模式”,为“共富浙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创制提供智力支持。
理论创新指引高质量发展
记者:早在2019年,由您参与主编的《老年价值论》一书中提出,我们在中等收入国家中寿命已经是最长的,但我们还不能称为进入健康长寿国家。为实现新时代老龄工作新目标,您认为老龄化研究领域还需要有哪些关键性的突破?
答:我觉得应从三个方面加强老龄研究工作。
一是加强老龄学的基础研究。我国虽然进入老龄化社会已经22年,但在老龄化与老年人口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数据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当前中国到底有多少失能老人?我国人均寿命增长与健康预期寿命提高带来的价值是什么?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社会发展会不会影响到年轻人就业?如果不影响,在不同行业领域如何去揭示其背后事实和规律,等等。
二是转变观念。《意见》提出,要把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观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全过程。如何融入社会活动方方面面,在全国所有省份及国家相关部门社会治理进程中落在实处,需要在理论与实践中进一步拓展。
三是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按照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7亿,百岁老人人数居世界第一,但按照人口比例,仍低于日本及欧美等不少发达国家。经过20多年发展,全国已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又在49个城市积极探索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过去该如何总结?面向未来30年到4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又该有什么样的理论创新,去指引下一步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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