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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5版:万象

母亲住院时失踪
22年后
家属索赔39万

  母亲住院时失踪

  22年后

  家属索赔39万

  母亲住院期间离院出走,从此杳无音讯。22年后,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母亲走失后死亡造成的损失。日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

  1998年7月,丽水的陈阿姨头痛并伴有发烧,前往市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她在没有家属陪护的情况下自行拔针离开医院。医务人员发现陈阿姨不见后,四处寻找,同时立即告知她的家属并协助报案。家属还在电视、报纸上登过寻人启事,却再也没有陈阿姨的消息。2019年,法院依家属申请判决宣告陈阿姨死亡。

  今年3月,陈阿姨的儿子将医院告上法庭,认为母亲离开时精神异常,医院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没有保障病人安全,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对方赔偿39万余元。

  庭审中,医院辩称,陈阿姨所患疾病是常见、多发、大多可治愈的非精神类普通疾病。病程记录、会诊单、颅脑CT报告等都客观反映了患者在住院后一直“神志清”,且在出走前半个月已无高烧症状。同时,患者出走前一周,医嘱单明确需一名家属陪伴,但患者擅自出走时身边并无家属。在医院的规范治疗及护理下患者病情已基本好转,事发后医院也积极派人寻找并协助家属报警,“在此过程中医院不存在失职和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病程记录、护理记录,患者陈阿姨并没有出现神志不清或异常情况,且家属未提供证据证实陈阿姨离院时是无辨认和控制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医院的人身监护与看管责任并不能因此被扩大。被告在患者离院后多方寻找并报告家属及协助报案,已经尽到了及时协助寻找与报告的义务。且家属在事发20年后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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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后
家属索赔39万
2020-09-11 浙江老年报2020-09-1100006 2 2020年09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