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变革在浙里
2019做得怎么样 2020打算怎么做
养老服务变革在浙里
2019做得怎么样 2020打算怎么做
本报记者 张伟群
新一年,我们能去哪些地方养老?养老设施会更多吗?养老服务业将有哪些变化?
日前,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对养老服务有了最新安排。
这些养老服务变革在浙江是怎么落实的?2019年浙江老年人享受到了哪些实惠?2020年会有什么变化?请看答案。
能去哪些地方养老
就在家门口——社区养老
《实施意见》: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浙江:2019年,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4万个,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共有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0家,覆盖全省52%的乡镇(街道)。
2020年将再建设300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到2022年实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全覆盖。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常态化运营。
一步不用走——居家养老
《实施意见》: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
浙江:2019年6月12日,李克强总理到杭州拱墅区和睦街道调研,对杭州的居家养老服务给予高度肯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连续两年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彰激励。
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新格局将推进形成:镇街与社区错位发展、相互协同,专业服务与一般服务相结合,收费服务与免费服务相补充,机构全托、社区日托、居家服务相衔接。
多层次需求——机构养老
《实施意见》: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不断提高养老机构对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能力。
浙江:到2019年底,全省养老机构共2283家,其中民办1414家,占比61.9%;床位44.3万张,护理型床位22.4万张,占床位总数50.5%;医养结合养老机构538家,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的养老机构1544家。
2020年,启动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纳入2020年省级补助的30项建设项目全部开工。2020年,市、县公办养老机构均应设立失智症照护专区,床位数不少于总数的5%。
县级全覆盖——农村养老
《实施意见》:推进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助推农村养老服务消费梯次升级。
浙江: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实现县(市、区)100%全覆盖,形成信息完整、动态更新的全省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
能享受怎样的养老服务
服务价格更低
《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热居民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浙江: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用电、用水、用气(燃气)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
养老设施更完备
《实施意见》:通过产业引导、业主众筹等方式,引导老年人家庭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康复辅助器具需求、居住环境等特点,对住宅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浙江:2019年,在杭州启动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首批试点改造困难老年人家庭共200户,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施工单位改造建设。
2020年,开展600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合理制定困难家庭选取标准和适老化改造技术标准,支持各市县结合自身优势提高标准要求。
服务人员更专业
《实施意见》: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浙江:2019年,全省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100多场次,培训护理员2万多人次。组织队伍参加2019年民政部第九届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2020年,建全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人才培养机制。筹办养老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两年内计划培训600名养老院院长。
能有哪些保险保障
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实施意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鼓励养老服务人员投保职业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险种。
浙江:目前,全省公办机构、民办机构通过统一招标,实现了保费标准、赔付标准、保险经纪公司和承保公司“四统一”。
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实施意见》: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浙江:2019年,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产品。在嘉善等长护保险试点地区,把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纳入“长期护理险评估体系”,把评估对象进行等级划分,分别给予长护险或养老服务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