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慧养老平台将上线
——解读《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浙江智慧养老平台将上线
——解读《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浙江日报记者 黄珍珍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多年来,我省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迈入新时代,如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围绕《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亮点,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聚焦民生热点
关怀更有温度
“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始终是我们民政工作的重点。”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特殊群体关爱等服务中的短板。
浙江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已连续6年将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方面民生实事。截至2018年底,浙江老年人口已达1121.72万,占总人口的22.43%。《意见》提出,到2022年将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的55%以上,并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方面作了进一步部署。
《意见》明确,将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社区和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鼓励支持既有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助餐配送餐长效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政策,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实施养老护理员素质补短工程,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对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精准关怀,体现着民政事业的温度。《意见》提出,加快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加强儿童关爱保护队伍建设,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到2022年,实现各设区市建有1个至2个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县(市、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全覆盖。同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困难帮扶和权益保障。
打造智慧民政 提升服务效率
细读《意见》,31项政策措施中,“智慧民政”成为高频词。“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的智慧民政建设,是当前我省民政工作的一大亮点。”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浙江,新人办理结婚登记一定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吗?答案是否定的。今年七夕,杭州率先在全省打破原有户籍区域限制,实行全市婚姻登记通办。《意见》将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后省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也将实现全省通办,此外还将在全省推进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可同步办理生育登记、户口迁移及户籍变更。
为确保“应保尽保、一个不漏”,《意见》明确构建“智慧救助”体系,通过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快建成全省统一的大救助信息平台,统筹推进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8项基本救助。到2022年,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9000元以上,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城乡统筹。
值得期待的是,未来只需用手机扫一扫,就能便捷办理多项民政业务。《意见》提出,将全面贯通社会救助“码上协同”、社会组织“码上通办”、身后事“码上联办”等12个条线“码上办”服务。此外,我省还将建成“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建成一批“智慧养老院”、智能化养老社区。
加强制度创新 推进改革深度
“我们将改革创新的精神贯穿到《意见》各个方面,将好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如大救助体系、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居家养老服务提质等政策制度,在全国省级层面具有首创性。
为解决当前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达标、布局不合理、使用不方便等问题,《意见》结合浙江未来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首次提出全面打造体现浙江特色、富有浙江韵味的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从2019年开始,我省将连续3年每年新建或改造提升1000个村级活动场所。到2022年,实现我省每万人拥有登记和备案社会组织38个,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8万人,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活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深化改革创新部分,《意见》瞄准生态殡葬改革的堵点、慈善事业发展的热点、基层服务能力的难点,从制度和政策供给角度予以重点突破,在全国相关改革中做了先行探路者。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群众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到2022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全省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100%;聚焦脱贫攻坚,建立完善慈善救助体制机制,推动“互联网+慈善”发展,引导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此外,还将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家庭有机衔接,医康护养融为一体的便利化、精准化康养服务体系。
2016年12月27日,杭州最大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阳光家园投入使用。浙江日报记者 董旭明 张迪 摄
杭州市长庆街道文化站的公益瑜伽班。 通讯员 潘燕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