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为什么“浙”里更好
本报记者 张伟群
本报记者 张伟群
幸福养老,“浙”里更好!
7月26日闭幕的第七届浙江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简称老博会)上,浙江提出的这句口号引来各方关注。“浙”里为什么更好?浙江省民政厅亮出的成绩单,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从城市到农村,一个都不能少。城乡统筹发展,是浙江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2017年底,浙江省就建有2.36万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而到2022年,全省1375个街道、乡镇,每个都将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都具备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托养服务、家庭支持、社会工作与心理疏导、辅具租赁等6大功能。在浙江,不管是城市老人还是农村老人,获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都是同一个,根据申请人的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均为每年8000元至15000元。
浙江在发展中历来尊重市场,在养老服务领域也是如此。在本届老博会上,不断有养老企业谈及浙江优良的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不断降低的市场准入门槛,吸引国内外资本进入浙江市场,壮大了绿康、唯康、绿城、金色年华等本地企业,引来了江苏朗高、上海佰仁堂、重庆百龄帮等外地企业。当前,全省养老机构数量,民办与公办之比为62:38;床位数,民办与公办之比为63:37。
补助力度大。省级财政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建普通床位每张一次性补助6000元,护理型床位增加2000元,租赁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护理型床位增加1000元)。2018年,省级补助民非养老机构4000多万元。
公建民营多。目前,全省855家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490家,占比57.3%,社会化运营社区照料中心8300家,占比35%。2018年新建333家与2019年正建设350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全部交由养老服务专业组织运营。
一个好的养老服务市场需要有一个好的政策体系。2015年制定的《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去年,省政府又下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各地又推出更加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比如宁波市推出《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丽水市印发《关于推进全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等等。
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融合发展,老人有更多选择。支持养老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使居家老人能够享受到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享受到医疗机构的就近就便医疗服务,形成一批养老服务综合体。丽水青田县鹤城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电大整合而建,集多种功能于一体。嘉兴市南湖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将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市智慧养老平台、区老年活动中心整合在一个区块,功能互补。
浙江省民政厅厅长王剑侯在老博会致辞中说,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汹汹来势,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恢弘气势,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所趋大势,决定了养老朝阳产业特点,具有美好的前景。他希望并且相信,幸福养老,“浙”里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