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系统建设如期推进 新《条例》即将发布
杭州垃圾分类覆盖9成小区
本报记者 钱慧慧
作为全国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继上海之后,“浙江标准”正式落地。8月1日起,浙江省将实施最新发布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日前,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新《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早在2000年6月,杭州就被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居民最关心、最需要的是环境的改善。”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中心分类指导科科长曹勐琦表示,2010年起,他们在国内首推垃圾“清洁直运”。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垃圾直运和中转站改造的办法,让小区集纳的桶装垃圾直接运往处理的终点。整个运送过程中,垃圾不沾地,清洁。自从开展垃圾直运之后,市区再也没有增加一个垃圾中转站,原来的垃圾中转场地则被改成了垃圾分类宣教基地。“毕竟,垃圾中转站是不太受周边民众欢迎的,谁都不希望‘把垃圾放在我家后院’。”
另外,杭州还陆续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共更新配置规范垃圾桶9万余只,整改杂色桶8000余只,加贴分类标识5万余个;还在小区开展“定时定点”投放试点,强化分类投放环节的监督管理。所谓“定时定点”投放,是指居民只能在早晚规定时间、固定地点投放垃圾,其他时间的垃圾房和垃圾桶都不能使用;为尽可能减少垃圾暴露在开放空间的时间,有效改善市容环境卫生,杭州还在繁华商圈、主要道路沿线开通“垃圾不落地”音乐专线(附近的居民、商家,保洁人员听到音乐后,就可以直接将垃圾投放在清洁直运车内),开展重点道路垃圾桶、集置点“撤路入巷”工作。
作为先行先试城市,杭州的垃圾分类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杭州已成功创建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60个,市级示范小区204个。据杭州市城管局统计,迄今杭州垃圾分类已覆盖3413个小区,290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覆盖率达到90%以上,超过203万户家庭参与了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
已覆盖3413个小区
根据国家住建部要求,在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那么,杭州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现在建得怎么样?可以如期完成目标吗?
记者从杭州市城管局了解到,目前,杭州主城区日清运处置生活垃圾近6000吨/日,其中易腐(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数量巨大。末端处置现在大致有两个去处:经分类后的易腐(餐厨)垃圾约1500吨/日,全部运往天子岭填埋场及天子岭餐厨垃圾处置项目进行处置;其他垃圾则分别运往九峰焚烧厂、滨江焚烧厂焚烧处置。
一个可喜的消息是,近几年,杭州垃圾填埋量是在下降的。201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天子岭垃圾填埋场日均填埋量从2017年的6655吨下降为2018年的4545吨,下降31%左右,这得益于垃圾资源化有效利用,比如不少小区门口多了垃圾回收机器,有些小区开始发放厨余垃圾堆肥桶、建起小区生态垃圾处理站等。
曹勐琦表示,目前杭州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已经完成了一半以上的项目建设。等到明年临江焚烧厂等项目建成后,杭州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建设如期推进
根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被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类、废旧灯管灯泡类、家用化学品类和其他。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餐厨垃圾类、厨余垃圾类和生鲜垃圾类。其他垃圾:垃圾分类中,除上述3种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若市民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将处200元以下罚款。
杭州市新《条例》着重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处罚金额提高到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和单位,新《条例》规定它们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会受到处罚,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为防止“混装混运”,新《条例》也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等,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收集运输单位,将受到最高十万元的罚款。此外,为进一步增加违法成本,提高守法意识,此次修改还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对违反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曹勐琦表示,新《条例》预计7月底发布。
最高罚10万元
新《条例》7月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