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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约护士” 我省这样做

  规范“网约护士” 我省这样做

  本报记者 俞琪

  依托宁波“云医院”、湖州“微脉”等,不少浙江人已经享受到了“网约护士”服务。今年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我省与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等六省市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

  近日,《浙江省“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印发。接下来,我省居民将享受到更优质、规范、便捷的居家护理服务。

  主要提供哪些服务

  “互联网+护理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统一的互联网平台,为患者或健康人群提供护理服务、护理指导、健康咨询等。

  实施方案明确,要依托互联网更好地将护理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为群众提供老年护理、母婴教育、慢病管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目前主要包括两类服务内容: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即居家护理服务;设立互联网护理专科门诊,在线上为老年病、慢性病、特殊疾病患者或孕产妇等健康人群提供医疗行为相关护理指导和护理健康咨询等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提供包括慢性/感染性伤口换药、血糖监测、中医护理等31项服务。

  如何保证服务质量

  实施方案对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的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开展的项目和资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药品、耗材等都进行了相应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建章立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如要求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服务项目要求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时要明码标价,严格落实知情告知制度等。

  除了医疗安全风险,护士通过“网约”的形式进入陌生的居家场所开展医疗活动,护士的人身安全保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对此,要建立完善护士安全保障制度,利用信息化技术等手段保障护士在执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通过购买医疗责任险等方式探索风险承担模式,落实安全保障。

  “网约护士”怎么约

  实施方案中明确,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居家护理项目前需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健康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可以提供居家护理的,方可派出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护士提供相关服务。

  在什么平台可以找到服务?“互联网+护理服务”是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的一项功能,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入驻开展,也可以自主开发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对此,本报将持续关注。

  “互联网+医疗健康”

  我省成为国家示范省

  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了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此次峰会的数字健康分论坛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湖北省、四川省和贵州省10个省(市)签署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协议。

  按照协议,我省将全面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各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研究机构,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国家试点;加强医疗资源整合,积极对接全国优质医疗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浙江老年报 健康·资讯 a0014 规范“网约护士” 我省这样做 2019-05-17 浙江老年报2019-05-1700005;浙江老年报2019-05-1700006;浙江老年报2019-05-1700008;10108854;浙江老年报2019-05-1700007 2 2019年05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