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老年报 数字报纸


a0006版:速览

掌掴公交司机判4年
不懂法更危险

  掌掴公交司机判4年

  不懂法更危险

  背景:5月9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女乘客陈某荣掌掴海口30路公交车司机一案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荣有期徒刑4年。

  观点:因质疑司机多收了1元车费而掌掴正在开车的司机,代价是4年有期徒刑,这样的教训的确足够深刻。或许也有人会问,并未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判刑4年是否过重?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造成十多人身亡的教训依然历历在目。

  如果我们对这次轻微事故掉以轻心,以未造成交通事故与人员伤亡就轻判甚至一笔带过,那就会有更多类似行为上演,直至下一次“公交坠江事故”出现。很多时候,此类行为造成的后果是平安还是灾难,可能就只在一线之间。制度与法律法规要做的,不是在结果确定为平安或灾难后再事后追责,而是确保无人敢去以身试法,让公共安全陷入任何可能的险境。


浙江老年报 速览 a0006 掌掴公交司机判4年
不懂法更危险
2019-05-14 浙江老年报2019-05-1400008 2 2019年05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