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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1版:民生

  长三角消费维权

  联盟成立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杨叶梅)日前,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合作内容主要围绕6个方面深入开展:全力打响长三角地区消费品牌、联动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联手推动消费投诉纠纷化解、联合推进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协力推动消费领域立法立规、探索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四地消保委明确联盟合作机制,首次成立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设立轮值秘书长,由四地消保委秘书长轮流担任,负责每年牵头召开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工作会议,根据共同关注的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合作议题,商讨研究分工合作内容及维权工作发展方向。

  下一步,四地消保委将尽快建立长三角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全力打造长三角消费者权益保护示范区,让广大消费者在长三角地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浙江老年报 民生 a0011 2019-04-23 9925238 2 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