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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6版:颐养·观点

  老年人社会参与

  列入政府规划

  《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八项主要任务,其中一项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规划提出,树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理念,重视发挥老年人的知识、经验等优势,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营造舆论氛围,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具体包括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以及培育发展老年社会组织。

  举措有: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各地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老年人就业权益保障制度,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签订劳动保障相关协议,依法保护其劳动权利和合法收益;将老年人才资源信息纳入统一的人才资源信息平台,鼓励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才信息服务,推进老年人才市场建设;发挥老年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参与或承办政府有关人才培养、项目开发、课题研究、咨询服务活动等。

  参与社会

  是老年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章保障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合法权益。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国家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下列活动: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提供咨询服务;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参加志愿服务、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浙江老年报 颐养·观点 a0006 2019-04-19 浙江老年报2019-04-1900007 2 2019年04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