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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时政

电动车“新国标”实施

骑未备案的电动车上路或被拘留

  从4月15日开始,骑行无牌又没有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可能会遭遇严厉处罚。

  根据规定,“新国标”实施后,禁止在杭州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电动车产品。销售企业应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已列入《公告》。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因未列入《公告》、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原因,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

  同时,4月15日起,杭州将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骑行未备案的电动车禁止上路,是要扣车的。而一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即超标的电动车),按机动车认定处罚。这也就是说,当超标电动自行车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有机动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则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杭州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骑车时除了确保车辆已经上牌或者备案登记,还应当注意佩戴安全头盔。据了解,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死亡事故高发,2018年杭州全市发生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29.3%。其中,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的,占比61.2%。

  据浙江新闻客户端


浙江老年报 时政 a0004 电动车“新国标”实施 2019-04-16 9902442 2 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