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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5版:沉香

73岁了还能喊一声娘

  1961年10月,我16岁,离开了生我养我的父母,远赴福建武夷山区的闽北建阳养路工区,在堂兄的推荐下参加养路工作。

  1962年全国工资改革,我被定为二级道工,月工资36元,那年的清明、端午、中秋,分别汇了20元钱回家,过年寄了50元。1963年,我有了12天的探亲假,把平时省下的200多元全部带给父母。此后,只要逢年过节,我都寄钱回家,孝敬父母。

  1965年12月,我应征入伍,在福建莆田当兵。第一年被评为“五好战士”,后来又当上了班长,我把奖状寄回家,或写信向爹娘报喜。

  1970年,我结婚了,婚后和妻子育有3个子女,一家五口靠我每月42元工资维持生活。但每逢3个大节日,我们都会孝敬双方父母,两边花钱一样。

  1993年,3个孩子分别上高中、初中、高小,开销大了。妻子不怕苦累,挑过砂子,砸过石子,做过厨娘,挣些微薄的收入来补贴家用。但从当年起,我们每年交给父母的生活费增加到了1000元。

  2016年7月,我爹病危,我们当时在武汉带孙子,赶到火车站只买到站票,第二天早上才达到缙云。当晚,我爹交代我们,以后要好好对待娘,然后就去世了。从此,我住在村里,守护老娘。

  娘身体好,坚持自己住在老屋。我家离娘的住处约有150米远,但这段距离对于中风过的我来说,并不好走。我每天去看娘一次,拄着拐杖,走二三十米就要坐下来休息半小时,每趟要休息5次,走得汗流浃背,上气不接下气。

  今年8月,我们当地的报纸报道了我护建公路的经历,还刊登了我们的全家福。我把报纸给娘看,娘说:“真高兴啊,我还要多活几年。”而我呢,73岁了还能喊一声娘,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吕本金(缙云读者)


浙江老年报 沉香 a0015 73岁了还能喊一声娘 2018-09-14 8260802 2 2018年09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