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发展有了新路线
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发布
本报讯(记者 俞琪)近日,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实施健康养老提升工程,为今后5年的养老服务业确定了时间表,画好了路线图。
这项行动计划,具体将从哪些方面着手?近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浙江经视承办的全媒体时政节目《有请发言人》邀请省民政厅副厅长、省老龄办主任苏长聪,介绍全省养老工作情况。
苏长聪表示,根据行动计划,浙江将完善公建民营激励政策,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品牌企业和组织。到2022年,实行公建民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占比不低于80%,由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的照料中心比例超过60%。完善床位补贴、运营补贴等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在深化居家养老方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探索互助式居家养老模式,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有效运行机制,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到2022年,在乡镇(街道)级基本建立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具备照料、日托、全托功能。
浙江还将制定智慧养老标准,以“互联网+”“物联网+”理念构建智慧养老服务网络。与社区健康档案相对接,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定期分析发布养老服务需求信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功能。
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新建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加强对接,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就近方便享受到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简化、优化相关审批手续。到2022年,实现1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均单独设置护理站。居家方面,把居家失能半失能老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加强摸底评估,强化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规范为居家养老对象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到2022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无缝对接。
同时,推进养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老年优待便捷化改革,将老年人享受老年优待的凭证从原来的仅凭老年优待证扩大至身份证、户口本、市民卡、驾驶证等凡是能够证明年龄的合法证件。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养老服务补贴认定与给付、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等事项推行线上办理,让群众少跑路,甚至一次都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