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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8版:生命·讯息

天下没有万能药

  海军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创伤骨科副主任、上海医师志愿者联盟理事长苏佳灿表示,他每次出差到外地,回到宾馆打开电视,总能看到电视台在播各种药品广告,还有些节目打着“养生节目”的幌子,实则推销药品。苏佳灿记得,有一次在外地出差,打开电视看到一个“医生”在介绍药理知识的同时,一个腰痛患者躺在地上疼得打滚,结果膏药一贴,五分钟后,地上的患者麻利地站了起来,台下爆发出一阵掌声和欢呼声。

  “我一开始以为是小品,没想到是个营销,”苏佳灿说,“作为临床医生,看到这些广告非常气愤。一些药品看起来效果特别好,但实际作用有限,老百姓没有专业知识,也缺乏鉴别能力,容易被误导,甚至错失最佳治疗时机,这种教训是很惨痛的。”苏佳灿认为,很多药品有一定的疗效,但广告夸大其词,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因此,有错的是药品广告,而不是药物本身。

  新华医院眼科主任医师辜臻晟也谈到,临床上没有万能药,也很少有完全无效的药,“比如一些眼药水,虽然对治疗白内障无用,但能缓解中老年人的眼部不适症状,不能说完全没有效果。”也有医生认为,一些药品上市年代久远,以前传播速度慢,信息不对称,随着医学的进步,这些药品需要重新评估,但药本身不该成为众矢之的,该指责的是夸大、虚假的广告。

  事实上,近年来,《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不断修订,夸张、虚假的广告为啥仍屡禁不止?上海交通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王桦宇博士指出,目前涉及的法律主要有《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等,不良厂家和商家故意绕过虚假广告定义,大打“擦边球”。“在我国,处方药不允许做广告,”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秘书长杨彤丹指出,有些“神药”由处方药改为非处方药,实现“华丽转身”,开启“吸金之路”,“2015年修改的《广告法》第4条还特别在‘虚假’的基础上增加了广告不得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然而有些广告还是利用模棱两可的表述误导大众。这是企业逐利本性使然”。


浙江老年报 生命·讯息 a0008 天下没有万能药 2018-02-27 6668721 2 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