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是轧非
金华一酒桌上
有人喝酒喝死了
同桌9人赔了61万
春节刚过,因为喝酒出事的新闻又一次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2月8日凌晨1时多,浙江金华浦江一酒店大堂,一男子突然没有了呼吸。男子为40多岁的建德人曾某,系饮酒过量死亡。曾某的家属认为曾某的死亡是因几位好友邀请聚餐喝酒造成的,双方就此产生矛盾。经过民警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参与聚餐的9人,因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且没把醉酒的曾某安全护送回家,补偿曾某家属共计61万元。
警方表示,以下4种情况劝酒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葛优躺”侵权案落判
葛优获赔7.5万元
演员葛优曾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躺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称为“葛优躺”,成为2016年网络热传的形象。
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发布含有“葛优躺”图片的微博,演员葛优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肖像权,将艺龙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一审法院支持了葛优的诉求,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近日,北京一中院终审认定艺龙网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7.5万元并赔礼道歉。 均据浙江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