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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7版:城事

“双十一”来了
省消保委提醒你这些坑要注意

  明天就是“双十一”网购狂欢节了,为此,浙江省消保委联合杭州市消保委分析了今年1月至10月消费者投诉情况,发布“双十一”消费预警和消费提示。

  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消保委系统平台涉及网络购物的消费纠纷有6419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升幅为60.26%。在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2月12日这一个月时间内,省消保委平台就收到2200多件投诉。在受理的投诉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质量问题、虚假宣传问题、快递问题、退货难问题、价格虚标问题等。

  擦亮双眼 有效辨别优惠券

  在“双十一”期间,大多数商家都会推出发放优惠券、返款红包、预付定金等活动吸引消费者,同时,商家也利用“限制使用时段、规定满额减免”等手段限制优惠券的使用。消费者往往是拿着优惠券却使用不畅。

  省消保委提醒大家,消费时要擦亮双眼,有效辨别优惠卷、红包是否能带给自己实惠。

  另外,商家往往以某样“特价”“低价”商品吸引消费者进店消费,并设置满额免运费等“门槛”带动其他商品销售。然而,消费者支付货款后,经营者往往以特价、低价商品“缺货”“售罄”或者“备货不足”为由拒绝,导致交易失败,消费者利益受损。因此,消费者要有所选择,特别是在供货不足情况下,能主动承担违约责任的经营者。

  网购也要货比三家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消费者只能通过语言描述、图片展示等了解商品信息,一些经营者利用这一点在宣传中借助夸张的推销辞令、非实拍图片、虚构的交易记录或交易评价,突出所售货品性能优点,遮盖缺点,误导消费者。

  网购的商品一般包括线下同款商品和“电商专供”商品。线下同款的商品很少,价格不低;更多价格较低的商品均属“电商专供”商品。而“电商专供”大致有两种情形:一是外观相同,编码相同,“内容”不同;二是外观相同,编码有细微区别,“内容”不同。面对不同的商品消费者非常难以辨认。

  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不要一味地相信宣传,要货比三家。网购时要区分商品的种类,不要被商品的模样所迷惑。

  谨防各种中奖、退款等陷阱

  “双十一”电商大促期间,往往也是网络诈骗活跃期,各类诈骗如钓鱼木马、中奖诈骗、退款诈骗、货到付款诈骗、秒杀诈骗等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省消保委提醒,电商大促期间的各类陷阱归根于信息泄露和消费者贪小心理。消费者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以防落入陷阱;保护自身的信息安全,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重要信息。对于货到付款的,要先验货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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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保委提醒你这些坑要注意
2017-11-10 浙江老年报2017-11-1000007;浙江老年报2017-11-1000008 2 2017年11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