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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7版:时事

肝移植术有望纳入浙江医保

  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在其官网公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肝移植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肝移植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从今年9月1日起,将肝移植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乙类”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个人自理比例30%。其中,肝移植手术医院限浙江省内医院。保障对象限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的浙江省户籍患者;或在接受肝移植术前,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的患者。

  《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了支付范围。肝移植术限以下适应症之一:终末期肝病;未肝外转移的肝细胞癌且无大血管受侵,累计肿瘤直径≤8cm;3未肝外转移的肝细胞癌且无大血管受侵,累计肿瘤直径>8cm(AFP水平≤400ng/ml、组织学分级为中或高分化)。 据浙江新闻客户端

  肝移植术有望纳入浙江医保


浙江老年报 时事 a0007 肝移植术有望纳入浙江医保 2017-08-04 13045184 2 2017年08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