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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丝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会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
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杭州丝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