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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省份公布养老并轨方案

浙江目前尚未公布,且听听专家的说法

  19省份公布养老并轨方案

  浙江目前尚未公布,且听听专家的说法

  本报记者 王卓琳

  近日,自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目前已有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等19个省份陆续公布了实施办法。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在今年年底之前,各省级地区都应当出台实施方案,随后组织实施。但由于各地情况存在差异,启动实施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浙江虽尚未公布实施办法,对于浙江未来的走向,长期从事劳动保障研究的学者陈诗达表示,“还是有迹可循”。

  近期财政部公布的《关于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显示,2014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为负319亿元。那并轨之后,浙江是否会存在这样的缺口?

  陈诗达表示,浙江的问题不大。

  一方面,由于近年来浙江持续扩大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所带来的政策红利,随着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多,基金积累越多,抗风险能力也越强,这从根本上保障了浙江养老金的来源。

  另一方面,浙江作为劳动力输入大省,存在资金的积累。外来务工人口较多,流动性大,某种程度与广东省相似。长期以来,当流动人口离开浙江时,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随同转移,单位缴纳的部分则需保留在本地。所以,浙江有了一部分“社保沉淀”。

  陈诗达说:“浙江的原则是平稳过渡,就高不就低。”这与国家规定十年过渡期,限高保低的原则一致。

  据19省的实施方案观察,总体与中央改革目标一致。即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前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根据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按照退休时的工资水平和缴费情况核定。

  情况最为复杂的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这部分人群。当前,国家规定为这部分“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陈诗达举例,如果按照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保险高于老办法的500元,则每年按照10%的比例进行发放,以确保这部分人待遇不降。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浙江省养老并轨方案细则暂未正式出台。对此,陈诗达认为,不管新办法还是老办法,浙江的改革希望做加法,基本不会出现养老金减少的情况。


浙江老年报 头版话题 a0001 19省份公布养老并轨方案 2015-11-25 浙江老年报2015-11-2500020;4080843 2 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