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揭秘:
反腐追回的201亿元去哪儿了
中纪委揭秘:
反腐追回的201亿元去哪儿了
7月29日,中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长韩晋萍做客中纪委官网时,透露了两个反腐关键数据,一个是收缴的官员违纪所得,201亿元;一个是挽回387亿的经济损失。两个数据都以十八大至今年6月为时间节点,这些钱是怎么从贪官嘴里挖出来的?挖出来以后,巨款又放到了哪里?
201亿
怎么从贪官嘴里挖出来的?
查阅公开报道发现,在贪腐官员的审判中,见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案、薄熙来案等,判决书中都有这样一句话。
韩晋萍称,除了上述法院判决认定的犯罪所得,追赃还包括纪检监察机关认定的违纪所得。十八大至今年6月,除了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外,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还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
一些官员则在案发后、移送司法机关之前,就主动吐出了贪腐所得,法院因此从轻处罚。周永康就在案发后,主动要求亲属退赃且受贿款物全部追缴,法院判决书写明“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廖少华、季建业、陈安众等,也在案发后,积极退缴赃款赃物。还有一些贪腐官员落网时,办案人员从其家中搜出了大量资产等。
387亿
经济损失是如何挽回的?
韩晋萍说,与追赃相比,挽回经济损失的任务更重,而且难度更大。
韩晋萍解释说,查办案件中,如果发现官员在收受钱款的同时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就会责成相关部门或者地区挽回经济损失。“比如违规获得了土地,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就会要求把违规获得的土地再重新收归国有。如果说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那么低价处置的这部分差价就要由相关人员或者相关的企业退回。如果说有一些经过权钱交易违规给企业减免了相关的税费,这些钱款也是要由相关的企业或者是人员来补缴的”。
追回的巨款去哪了?
韩晋萍说,对违纪所得的处理分为三种方式: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三种方式追回的如果是钱款,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上缴国库;如果是物品,由相关部门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凉山州监察局副局长何吉英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涉及的赃款,由检察院反贪部门负责;违纪和廉政账户资金,由纪委负责;贵重物品,在经过相关司法程序后,由法院负责拍卖。
不过,据新华社报道,按照收支“两条线”,贪官赃款上缴国库后,再由财政部门回拨给办案单位,补充办案经费,但各地均没有公开一个明确统一的办案经费回拨标准和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