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为垃圾分类立法 不按规投放最高罚200元
监管难到位 罚款难落实
杭州为垃圾分类立法 不按规投放最高罚200元
监管难到位 罚款难落实
本报讯(记者 周瑜)近日,备受关注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明确,不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城管执法部门先责令改正,对于拒不改正者,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不少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阶段对居民作出硬性要求,不太符合实际。“没分好垃圾就要罚钱?怎么去量化?这样会不会变成城管处罚小摊贩,看到就罚,看不到就不罚,就算看到了,怎么定义这个生活垃圾的归属?”居民周德华的想法说出了大部分人的心声。
事实上,关于违规投放生活垃圾该不该罚,在立法听证之初,就有杭州市民提出异议。但最终的文本,不仅没有删除相关内容,反而提高了处罚力度——初审稿时定的处罚额度为个人50元罚款。
早在2000年,杭州就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多年来,政府针对垃圾分类提出了诸多推广举措,包括免费发放可降解的垃圾袋、垃圾分类投放积分换奖励、大范围铺开垃圾清洁直运车等。
但现实是垃圾依然“分不清”,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孙譞侃告诉记者,从终端来看,垃圾分类率还是很低,这也加大了杭州天子岭垃圾填埋场的处理压力。“台湾、日本的垃圾分类已经做得很成熟,甚至取消了社区的垃圾桶,做到定时定点垃圾直运,避免了二次污染,这为监督与惩戒创造了现实基础。”
“在没有实行垃圾投放实名制的情况下,惩戒处罚很难落实。”对此,一直致力于垃圾分类推广的浙江最大的民间环保组织“绿色浙江”生态社区建设中心副主任王玲表示赞同。她介绍,在调研中发现,不是每个社区对4种生活垃圾都设置了相应的垃圾桶,很多社区表示红色危险废弃物垃圾桶和蓝色可回收垃圾桶一旦满了,没有人去回收。“分类垃圾桶设置不到位,居民又如何按规投放?”
对于《条例》在法律责任上的设置,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尧分析,立法部门既是出于法条完整性的考虑,同时也意在对违规行为起到警戒作用。“从杭州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立法走在了前面。一方面,大多数人的操作没有达到垃圾分类的要求,惩戒条款的执行缺乏现实基础;另一方面,由于现场执法、监管等前端问题没有完善的渠道,也会影响法规执行的有效性。”
记者了解到,除杭州外,国内仅北京、广州、上海等少数几个城市推出了垃圾分类的相关法规。尽管,这些法规都提到了罚款等惩戒性措施,但实施多年,尚无处罚实例。(相关报道详见今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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