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 入职奖励
我省推出多项政策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合作办学 入职奖励
我省推出多项政策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编者按:《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3月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第一个由人代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国内首部由人代会通过的社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
“养老”问题牵动人心,关乎社会大局。该《条例》施行3个多月,成效如何?即日起,本报将推出系列报道,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追踪。
本报讯(记者 周瑜 通讯员 吕辛怡 郑冉)为满足市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需求,加强人员的稳定性,杭州近日推出包括合作办学、入职奖励等多项扶持政策。
今年下半年,杭州市民政局将与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杭州师范大学合作开设养老服务护理和管理学院,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
此外,还为养老护理员提供持证奖励和入职奖补。对于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等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主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两年并持续缴纳劳动保险的非事业编制养老护理员,给予每人1000元、1500元、3000元、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高校和中职学校中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和方向的毕业生,截至每年年底,进入杭州市主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5年的,每年核定一定名额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其中高等本科院校毕业生补助4万元,专科(高职)毕业生补助2.6万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补助2.1万元。
这是杭州对3月出台的《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具体落实。
根据该《条例》,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进入本省政府投资设立的养老机构、民间资本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组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作的,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入职奖励和补贴。同时,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支持和指导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或者课程,培养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
对此,杭州师范大学三替学院执行院长刘伟文认为,这一系列鼓励政策的落实,将改善养老服务人员队伍总量不足、流动性大等问题,“实践中,能够坚持在一线工作超过5年的专业护理人员非常少,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的同时,要改善待遇,提高社会对这一职业的认可度。”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改进评价方式,对文化程度较低但符合专项能力资格要求、培训考核合格的养老护理人员,颁发相应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积极开展专业化教育,在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树人大学等37所大专院校、中职学校开设老年护理专业,2013年招收学生近1.5万名。
同时,“逐步改善和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待遇”也被列入了3月出台的《条例》。要求定期发布当地养老护理人员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实行养老护理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以此留住更多养老服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