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能否实现“双赢”
□欧阳荣良
今年4月初,温州新国光小区业主自费购买价值26万的“高音炮”与广场舞大妈的高分贝音乐对抗,目前高音炮虽已拆除,但广场舞扰民的问题至今仍引发人们的广泛思考。
跳广场舞这样健身娱乐的好形式,如果能从道德层面上规范一下,定地点、定时间、定伴舞音量,就完全可以实现舞照跳,不扰民。现如今,社会正呈现出多元的文化娱乐生活形态,人们在愉悦身心的同时,也给社会提供了亮丽的多彩风景。在这里,道德自觉就显得尤为重要。当你在家中或走出家门享受文化娱乐的时候,首先应该站在他人的角度上回顾一下,自己的作为是否影响到了他人的休息、学习和生活?如果没有,那就是一件“双赢”的好事。你在快乐自己的同时,也给这个社会增添了一道可供欣赏的风景。这样的好事,我们为什么不能多做一些呢?
(作者为海盐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