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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7版:新老龄

发现更多“最美护理员”

浙江再助力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

  浙江刚刚寻找到一批“最美养老护理员”(请见本报3月21日头版),近日又传出好消息。一份《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实施意见中提到,到2015年,浙江将累计完成10万名养老护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在职轮训和继续教育,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培训率将达到90%以上。

  不仅持证上岗

  还要继续教育

  养老机构除了硬件建设,最主要的还是养老护理员队伍的培养。

  因此,实施意见提出,入职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岗位的人员,应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上岗。如果现职护理员未经培训的,应在2014年前参加在职培训,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同时,获得上岗资格证书以后,还需要每两年参加一次在职培训。到2015年,所有在职养老护理人员须参加一轮继续教育培训。

  到2020年,浙江要基本实现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将占比达到50%以上。

  护理员更具职业前景

  2013年度宜居养老高峰论坛,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与老年服务处处长黄元龙提出一点问题,养老护理员缺乏职业前景。

  对此,实施意见中也有涉及。各地要依托条件较好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按鉴定所(站)设置标准,推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积极开展相应的鉴定工作。此外,在国家职业标准统一框架的基础上,会同养老服务业协会、社会福利协会等社会组织对养老护理员开展自主评价。

  符合条件培训可免单

  培训肯定要产生费用,这些费用怎么算?谁来支付?

  实施意见中说了,养老护理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培训工种补贴标准政府将全额补贴;对未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培训工种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护理员,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其中,特别提出,要鼓励养老护理人员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中国老年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在接受采访时曾提出,全国普遍存在服务人员和护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专业培训,也缺乏职业生涯的规划,而浙江在这方面有突破。


浙江老年报 新老龄 a0007 发现更多“最美护理员” 2014-04-09 浙江老年报2014-04-0900009;浙江老年报2014-04-0900010 2 2014年04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