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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2版:新老龄

尊重法律和公德是底线

  □记者 孙雯靖 通讯员 杜亚娜

  本报11月8日的报道《大妈的广场舞惹了谁?》引发热议,社会上对于如何管制“广场舞”的话题讨论持续升温。14日,《广州日报》报道广州或将立法禁止广场舞扰民,预计明年年底前可正式出台。《南方都市报》在新浪微博发起投票《公园降噪,最需限什么?》目前为止,参与投票的有854人,其中限音量和限时段的票数最高,分别是77.25%和72%。

  不但年轻人反对,老年人也反对。看了报道后, 杭州读者邵永兴来信说,他所居住的杭州市留下街道屏峰社区,也有一群大妈爱跳舞,与邻居没有矛盾,其关键是要选择好适当的场地,“要做到前半夜想想自己,后半夜想想人家”,不但年轻人不赞成“广场舞”,他这个82岁的老人也不赞成大妈们的“噪音”。

  还有读者来电表示,大妈们想跳舞健身也得遵守法律,不能在违法的前提下进行所谓的“锻炼身体”。另一方面,公德很重要,你不要为了自己健身而损害别人的健康。

  究竟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对自己如何看?

  70岁的应锡如担任“广场舞”领队已经有9年了,她带领的舞蹈队的活动范围基本上在浙大玉泉校区及黄龙体育中心一带。

  “我们一周活动4-5天,或者早上9点开始,或者下午1:30至3点。如果天气不好的话会在浙江大学的教工活动中心或者求是社区的地下车库跳,天气好的话会在浙大的操场上或者黄龙体育中心跳。”应锡如说。

  谈起自己的领舞经历,应锡如说其实当领队特别不容易,一开始只是单纯地想和大家一起学习跳舞,后来发现要找到一个合适跳舞场地也不容易,凑好时间也不容易。因为录音机和音乐在自己手上,每次跳舞都要提早到,不然就没法开始,坚持这么多年下来,也是出于那份对舞蹈的兴趣和对同伴的责任心。

  “最困难的就要数找场地了,前前后后也换过好几个,开始我们在求是社区的小公园里跳,没几天,就有旁边的居民开窗户跟我们说太吵了,没办法,只能马上转移地方,我们也不想打扰其他人。”


浙江老年报 新老龄 a0002 尊重法律和公德是底线 2013-11-20 3258399 2 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