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强
老年人法律援助
赡养纠纷、婚姻、继承、消费维权等列入法律援助
本报讯(通讯员 马李骏 记者 俞琪)浙江省司法厅、省老龄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从五方面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了制度安排。
逐步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包括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放宽经济条件审查,逐步扩大受案范围,将赡养纠纷、婚姻、继承、医疗、消费维权等老年人常见法律问题列为援助事项;对进入诉讼阶段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协调相关法院,做好诉讼费减免工作等。
着力加强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如向困难老年人发放爱心卡,持有爱心卡的,申请援助不需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努力提升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优先指派;积极开展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等。
广泛组织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进一步做好涉老维权动态分析。
《意见》还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老龄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工作会商机制,不断满足老年人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