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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2版:老龄视窗

台州:深入学习宣传新《老年法》

  本报讯(通讯员 孙晓凌 记者 唐佳璐)新《老年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老年法》,台州市老龄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新《老年法》与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推动该市老龄工作的全面开展。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要将新《老年法》列入领导干部和涉老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集中时间进行深入学习。市里适时将举办一期县(市、区)老龄办主任新《老年法》专题培训班。

  同时,要以全国第四个“敬老月”和浙江省第26个老人节庆祝活动为平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新《老年法》,并结合目前老龄重点工作进行宣传贯彻。为此,台州市老龄委将开展一系列活动,例如编印《老年法》单行本,发放到全市各基层老年人协会,供全市广大老年人学习宣传。联合市文联等部门在“敬老月”期间举办“美丽台州 孝德传承”专题漫画展,以宣传贯彻新《老年法》为重点,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拟于新《老年法》正式施行前后,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新《老年法》知识竞赛活动。

  此外,台州市老龄委致力于加强老年法律服务、司法援助和社会保护,完善老年维权网络和法律援助体系,把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和行为能力不健全的老人作为维权服务和社会保护的重点。

  台州:深入学习宣传新《老年法》


浙江老年报 老龄视窗 a0002 台州:深入学习宣传新《老年法》 2013-06-26 3067503 2 2013年06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