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现代大民政
打造现代大民政
本报特约评论员 凌顺龙
打造现代大民政,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高屋建瓴,提出的一个战略要求和重大举措。在过去的半年多时间里,我省各县(市、区)积极响应、勇于创新,取得了不菲的成效,创造了新鲜的经验。本报从10月10日起,连续四期在头版重要位置刊发杭州市西湖区的实践报道,旨在对全省各地有所启迪和促进,着力打造“贴心民政”、“法制民政”、“阳光民政”,加快向现代大民政的转型发展,实现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
打造现代大民政,作为“两富”建设的重要一环,是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前提,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力,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现代大民政要体现三大特点:一是“为民”,民政是为民之政、民生之政、民主之政,做好民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政治责任,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二是“现代”,发展理念要具有时代性,体现我们浙江人“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共同价值观;政策制定和工作决策要讲求科学性,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的特征;基础保障要实现现代化,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三是“大”,要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构建和完善适度普惠的社会“大福利”格局、城乡一体的社会“大救助”格局、基层社会管理的“大协同”格局、军地军民发展的“大融合”格局和功能齐全优质高效的社会“大服务”格局,为全省城乡全体居民谋福祉。
打造现代大民政,必然要求建设“贴心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真心实意地把爱民、利民、惠民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新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下转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