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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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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燃烧的岁月

  九十年沧海桑田,九十年人间正道。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我参军60周年。回顾昔日岁月,许多事让我终身难忘。

  1951年,我刚满17岁就入伍,被调至中国人民解放军35军104师(兼第十军分区)司令部警通连当战士,部队驻扎绍兴。那年11月,领导派我去给一个团级干部当通信员,他三十五六岁,中等身材,脸庞英俊,看似严肃却十分和蔼可亲。他是师政治部保卫科长,叫李大同。那时,他受命举办一期重要的政治学习班,我是他的通信员兼警卫员,负责他的安全和生活照料。李科长配有一辆约七成新的“三枪牌”自行车,据说是缴获的战利品,由我负责擦拭保养,不许别人乱动。然而他对我却网开一面:可以到操场上学骑车。

  李科长在工作之余,经常给我讲一些很有哲理又通俗易懂的故事。他是我的首长,又是我的父辈,我对他十分崇敬,他对我也很信任。1952年7月,104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公安总队并进驻杭州。我也随李科长一起到他所在的政治部当通信员,后又到多个轮训队当文书。不久经他推荐,我被选调到机密性很强、要求很严的总队部保密室任保密员。

  由于在师部机关工作,我每天见到的都是老红军、老八路、老干部、老同志。他们对党的事业忠诚坚定,在革命大家庭里,大家都自觉用“全心全意”这把尺子来衡量和要求自己。由于我在工作中积极肯干,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连续两年荣立三等功,并于1955年6月被吸收为中国共产党候补党员(现称预备党员)。李科长找我谈话说:“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入党就是要实践这个宗旨。无论你将来遇到什么情况,干什么工作,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效力,为社会做事,是革命战士和共产党员一辈子的追求。”这次考察谈话,给我强烈的震撼,并影响了我的一生。

  还有一件事让我刻骨铭心。1957年,我担任毛主席下榻的刘庄、汪庄的警卫工作。当时,我在浙江省公安厅直属民警大队一中队任文书。我们部队驻地丁家山旁一片绿油油的茶叶地,引发了分队长潘增录的一个念头:发动部队战士利用业余时间采摘茶叶,精制成好茶送给毛主席尝尝。于是,大家兴高采烈到茶地采摘,并筛选了2.5公斤上好茶叶敬献给了毛主席。当主席得知茶叶是警卫战士自己采摘加工的,高兴地说:“真香!真香!”战士们知道后开心得不得了,然而大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毛主席离开刘庄时,让身边的工作人员捎来了150元钱。潘队长执意不收,工作人员却说:“这是主席定的纪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没办法,潘队长只得收下这笔钱。

  这件事对大家触动很大,50多年来,我常以此作为“镜子”来对照自己,并经常口述历史,告诉年轻人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

  晚年,我从部队领导岗位退下来后,虽然“职务担子”没有了,但共产党员的“责任意识”不能丢。我发现西湖边有一棵树被风吹倒、高架桥的绿化将要干枯、流浪汉向外宾乞讨等等,我都会去“管闲事”,向政府提建议。

  这些年来,我对杭州的城市建设、社会管理、西湖综保、环境保护、历史文化挖掘、青少年培养教育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交了100余份书面建议。其中省、市主要领导批示的有近40份,所提建议大多数被政府部门采纳或受到新闻媒体的关注。如,给杭州的大街小巷打造“名片”、让西湖烟花早日走向钱塘江时代、杭州能更静些吗、让历史名人走向民间、让高架桥墩变为绿色大树等等。

  我曾三次参加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人民建议表彰会”,我的家庭被评为全国“绿色家庭”、“和谐军休家庭”,媒体称我为“建议大王”。

  我今年77岁,有生之年,我将继续坚持党的宗旨,忠诚党的事业,为建设美好的明天尽一份微薄之力。


浙江老年报 晚霞 00011 2011-05-18 1852606 2 2011年05月1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