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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列入全国基本养老服务试点省

到2012年,全省80%以上乡镇街道要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本报讯(记者 葛辉 通讯员 楼嘉卉)近日,记者从省老龄办获悉,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正式确定浙江等12个省(区、市),为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省份。

  基本养老服务试点,

  项目为先

  据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按国家部署,浙江试点的目标有三个:

  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基本满足老年人口服务需求、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的养老服务网络。

  探索国办国营、国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出台老年人护理服务标准。

  “这次的试点主要以项目建设为主。目前,初步计划了13个试点项目。”该负责人介绍,在区域选择上,将不以老龄化程度高低为主,会挑选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地区,考虑到不同的发展水平。

  据介绍,试点项目将面向所有老年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康复、情感关怀、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服务,将重点保障优抚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中低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基本服务需求;将采用整体新建、利用现有设施改建和扩建、在缺乏建设用地和公共设施的社区适当购置改造等建设方式,优先发展综合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探索以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乡镇中心敬老院为主的公益性的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中心。

  养老服务,

  我省已创造不少新模式

  “我省的杭州、宁波、嘉兴,在居家养老方面都做得相当不错。”该负责人说,如宁波,已出台一系列相关的优惠政策文件,加大财政投入、进行机构评级,促进养老事业的规范化管理。“现在,我们提倡‘走出去、请进来’的服务策略。”他解释道,所谓走出去,就是鼓励老年人走到服务站接受服务;请进来,是指助老员主动上门,为困难老人提供更多服务。

  说起居家养老新模式,不得不提到台州等地实行的“一元房”。在温岭市横峰街道邱家岸村,村里将集资建设的公寓以每天1元的费用租给当地老人。“老人原先分配到的宅基地将由村委会统一收回进行管理,产生的效益归村委会所有,再贴补给‘一元房’。”该负责人认为,这样不仅解决了老年人的经济问题、满足了他们离家不离乡的愿望,也保证了村里的经济效益,形成良性循环。

  目前,我省正在大力推进以养老服务中心为平台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浙江定下目标,到2012年,全省80%以上乡镇、街道都要建立起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中心。


浙江老年报 封面 00001 浙江列入全国基本养老服务试点省 2010-06-16 nw.D1000FFN_20100616_5-00001 2 2010年06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