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按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主要从事对全省地方志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并直接承担省级地方志书的组织编纂等工作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从退休人员中返聘若干名专业编纂人员。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并热爱地方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善于与人合作共事。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身体健康。
一般面向在杭省市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部门及其它相关文化单位退休人员。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有意者请直接与省方志办联系,或登陆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zjss.com.cn)下载表格,将报名表发至zjsdfzbgs@126.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省府大楼2号楼 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邮编:310025 联系电话:(0571)87057580 联系人:韩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