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通”有效期为售票之日起至2010年4月1日止,有效期内可不限次数游览列入“一票通”的11个旅游景点。“一票通”须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同时使用方有效。此外,“一票通”仅含景点门票,不含讲解、导游、游乐项目、交通工具等其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