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市政府按其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其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环境,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
据了解,固定投资规模不少于1000万元,或在县区投资规模不少于500万元的,市政府按其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前者的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昆明市辖区内的户籍老年人连续使用床位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床每月不低于30元的营运补助;其他县区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不少于30张床的给予不低于每床每月20元的营运补助。 以上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