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周五,民政部、财政部宣布,中央政府将向全国城乡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等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作为春节前的“红包”。
省民政厅、财政厅出台的发放生活补贴细则明确,此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范围为7类人群。即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建国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农村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
补贴发放标准为:前5类对象按民政部、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执行,即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后两类对象,即农村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每人130元。
目前,浙江共有上述7类困难群众80多万人,根据测算,本次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总数约一亿元,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