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关注农村、关注农村的老年人,正在我省各级政府中形成共识。我省各级老龄部门把工作重点移到农村,大力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努力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村村都有老年人协会
为配合新农村建设,发挥广大农村老年人协会的作用,省老龄办从2007年起,对全省近3万个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的会长、秘书长等骨干进行分层、分批培训。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培训老年人协会骨干18000人。全省29868个行政村已建立老年人协会,占行政村总数的96.04%。据各级老龄办评定,全省达到规范化标准的行政村老年人协会有16386个,占已建老年人协会总数的54.86%。
活动阵地遍及乡村
巩固农村老年人活动阵地,为丰富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保证。近年来,省财政已安排2800万元专项经费,扶持经济欠发达及海岛地区建造老年活动中心,实际已下拨2420万元,资助33个市、县(市、区)建造县级以上老年活动中心35个,调动各地投入资金近2亿元,推动了经济欠发达及海岛地区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全省已有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33232个,建筑总面积528.75万平方米。通过各级开展“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评比活动,全省已评出4000多个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
不少老人月月可领养老金
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险体系,在全省推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农村养老保险采取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筹资模式和建立个人账户、储蓄积累的保险模式。全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68万人,已有11.57万人领取养老金。杭州、宁波、嘉兴等地的乡镇企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归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并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宁波市鄞州区还出台政策,从2006年起,由财政出资,对没有纳入任何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发放80~12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金,目前已有8万多人享受了这项政策。随后,杭州、宁波、嘉兴、湖州、金华等地分别出台相关政策,对70周岁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实行生活补助。目前,全省已有21个县(市、区)实行了这一制度。此外,为提高农村老人的养老待遇,经济发达地区的行政村还建立了养老金补贴制度,由村两委定期对本村老年人发放养老金补贴。目前全省已有8214个行政村建立了这一制度,少的每人每月20~50元,多的已达上千元。
政府推进居家养老进乡村
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我省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从城市向农村拓展,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杭州、宁波、嘉兴、金华、台州、舟山等市的29个县(市、区)已将居家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惠及更多的老年人。特别是宁波市,今年已在所辖9个县(市、区)的193个村实质性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并形成自己的特色。 沈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