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灵毓秀的富春江成就了独具魅力的江南山水名城富阳。这里不仅有秀丽迷人的富春山水,也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积淀。在改革开放年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正在书写新的篇章,创造新的历史。
走进这个富春江畔的美丽城市,楼群林立,绿树成荫,处处呈现一派和谐气象。人有所居、病有所治、日常生活有保障,这里成为长者颐养天年的乐园。
上下联动以“创建”推动老龄工作
富阳市现有60岁以上老龄人口9万多,占到全市总人口的14.3%。开展创建省老龄工作先进县活动以来,老龄工作得到了全市上下的关注和支持,为全社会参与老龄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市委、市政府重视老龄工作,将其视为政府的职责,列入重要日程,调整老龄委成员,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专职老龄干部和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进行培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老龄工作得到了富阳市委市政府的政策倾斜。市委市政府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创建工作,并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召开创建工作汇报会、“回头看”会议,确保创建活动层层落实,还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
全方位的保障体系造福城乡老人
为保证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富阳市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富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办法》等一系列涉及老年人保障问题的政策。在救助方面: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全部实现应保尽保;42%的行政村定期向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年发放总额1700多万元;在医保方面: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后,98%的老年人有了医疗保障,其中困难人员还可以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在养老保障方面:到上年底,全市2万多名离退休人员、5万多名农村老年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已积累养老保险基金分别为6.58亿元、3631万元,支付能力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并将1.4万名被征地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每年老人节和春节,市政府都拨出专项资金,看望和慰问长寿老人和特困老人。此外,还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据统计,已经有85%的农村老年人、95%的离退休人员参加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在权益保障方面:通过张贴法律法规、举办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并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职能,每年开展一次由富阳市人大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涉老执法检查或调研。全市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老年法律援助站,司法部门处理涉老案件300余件,老年人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
逐步完善的优待措施提高生活质量
2007年市政府出台了《富阳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涉及的优待具体内容有25条,其中有20条已有相关部门规定并得到较好的执行,另有5条为新增或提高标准,惠老的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如今该市对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费,90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对80岁到89岁无养老保障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5元生活补助费。今年7月近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将对70岁以上和80岁以上无养老保障的老人每人每月领取生活补助费分别为35元、50元。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市区和新登镇城区公交车,富阳市内旅游景点免票,60周岁以上老人则享受半价。仅此几项预计市财政每年将拿出3000万元。市里还出台了《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秋月社区进行试点,反响较好。在全市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9万多张,在社会服务性窗口,文体、旅游等活动场所,设立了老年人优先、优待标志。
健全的基础设施提供丰富的文体活动
富阳的老年体协工作在全省有名,这里不但群众体育普及好,许多项目在省里、全国都获得过好成绩。富阳市老年运动会四年举办一届,现已成功举办了六届。全市各地经常开展的老年健身活动有40多项,经常参加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有5万多,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以上。近3年来,富阳老年体协先后3次到全市乡镇街道开展体育项目展示演出25场,有力地推动了乡镇村老年健身活动的普及。全市有各级老年活动中心(活动室)648个,健身房27个,健身苑319个,其中,市财政投入1300万元的富阳市老年活动中心已被评上省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有3个乡镇街道老年活动中心被评为杭州市三星级,69个村老年活动室达到富阳市二星级标准,全市还建成了10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全市在老年活动设施上的投入达6715万元。
全市在各级老年学校学习的学员达1万多人,初步形成了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相结合的老年教育网络,开设各种适合老年人的课程,让众多老年人在那里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晚年生活丰富多彩,生动而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