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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改革成果 共创和谐社会
· 在村级组织调整中
加强老年活动室建设
· “协会就像我们的亲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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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协会就像我们的亲儿子”
  每个月的5号,是富阳市春江街道建设村老人们领“工资”的日子。上午9时,村里的老年人都会高高兴兴地来到村老年活动中心,领取村老年协会给每位老人的生活补贴费。数着手中的钱,老人们会高兴地说:“协会就像我们的亲儿子啊!”

  建设村在富阳市近郊,村级经济较繁荣,村里富裕后不忘曾经有过贡献的老年人。村委会规定,每位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都能领取生活补助费,并根据不同年龄设有不同的标准:60至6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为110元,70至7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20元,80至8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30元,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150元,还有过年过节的慰问费、补贴费、各种活动费等,仅去年建设村用于给老年人生活补助慰问款就达80多万元。

  据65岁的村老年协会会长金茂盛介绍:建设村共有5个自然村,60岁以上的老人有387名,村办老年实体是我们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早在10年前就办了个废纸交易市场,占地100多亩,从最初的几百元收入到去年的300多万元。协会把收入的1/3用于村老年活动室的建设,1/3用于老年协会,1/3上交村委会。村办企业金泰纸业连续5年给每位老人每年200元的慰问金,再加上街道、市里的补助,这里6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能享受到的生活费约1800元,70岁以上是2400元;80岁以上是3100元;90岁以上是6400元。

  如今建设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有了保障,与子女因为赡养而起的矛盾也少了。老人们的精神生活也丰富起来,老年活动室就在家门口,老人们早晚跳跳健身舞,白天在一起打牌,把老年活动室当成了第二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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