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被判入狱3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引起了知识产权界、法律界和广大网民的关注。“珊瑚虫版QQ侵权案”是国家版权局重点关注的案件,也是当前备受媒体关注的热点案件之一。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珊瑚虫版QQ”自面世以来,其软件的“拦截广告、显示好友IP地址”等功能受到不少人喜爱。但未经腾讯公司许可,陈寿福制作的“珊瑚虫版QQ”软件包含有腾讯QQ软件95%以上的文件,且与腾讯QQ软件的实质功能相同;且陈寿福将“珊瑚虫版QQ”软件放置于互联网上供他人下载,其行为已构成腾讯QQ软件的复制发行,并据此获利人民币117万余元,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侵犯著作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高额罚款,判决之重在知识产权案中并不多见。透过这一典型案件不难看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正出重拳。